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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越者是女侠她爹 (13-17)作者:duduuuuuuuuuuuu

2025-03-07 18:55 长篇小说 8500 ℃

【穿越者是女侠她爹】(13-17)

作者:duduuuuuuuuuuuu

第十三章:买马

这几天,林北棠舔刘西瓜舔得厉害,因为他希望刘西瓜能教自己武功。 而刘西瓜舔顾管家也舔得厉害,因为她希望顾管家能把那套传女不传男的武功,传给自己。

所以,最近他们三个人很奇怪。

经常是,早上林北棠给刘西瓜买了1个包子,刘西瓜舍不得吃,过了片刻又送到了顾管家的手上。顾管家拿到手正准备吃,又被林北棠看见:“欸这还有个包子?”转身又送给了刘西瓜。

包子店老板直呼内行,你们他妈倒是买三个包子,一人一个呀?

事情就是这么奇怪的发展着。直到传出来林豪要开始组建骑兵的消息。 刘西瓜急急忙忙把包子炫嘴里,拉着林北棠就到西门瓮城来看告示。那天她看了宛如天兵天将的燕云缇骑,回去又连续看了好几天的《指环王》,实在是也想亲自Cosplay一把洛汗国骑兵大将。而当大将的前提是,先从骑兵小兵干起。

于是刘西瓜下定主意要来看看,根据她对林豪做事细致程度和文化水平的了解……果然……

“喏你看,这上面也没写,女人不能当兵啊。”刘西瓜眯着眼,把告示从上到下看了两遍。

“噢……这个……的确没写……只不过……女人当骑兵……这个……”林北棠苦笑。其实这个告示,基本上是他帮叔父写的。他俩合计了良久,写了一大堆要求,比如:要求是良家子,祖宗三代皆在真定道或者保定道;要有街坊里甲作保;要能认得百家姓,三字经;要忠厚,要勇敢……

却没写,女人不能当兵。

“哦不过,”林北棠想到了一点:“你看,这上面写的,要会骑马。” “噢?骑马?”刘西瓜的确不会骑马。连她爹也不会。她家就没马。 “那你会骑马?”刘西瓜突然笑吟吟地,转过来,俏脸对着林北棠。 “唔,嗯,在下略知一二。”林北棠自然会骑马,否则他也办法万里迢迢从姑苏城跋山涉水过来。

刘西瓜突然柔情无限,像小猫咪一样拿脑门去蹭林北棠的肩膀和头。她其实比林北棠矮不了多少,此刻为了卖萌,女孩子居然小腿略微曲着,刻意做出小鸟依人样:“那你教我好不好?”

“好!”林北棠嘴巴比脑子快。脑子还在权衡,嘴巴倒是已经答应了。 “不过,你看,这上面还写了,自备马匹者优先。你们家有马吗?”林北棠又说。他觉得女子当兵实在不妥,想劝劝刘西瓜。

刘西瓜决定卖萌卖到底。“林公子,唔……过几日,就是小女子……唔……十七岁……零二百八十五天生日,你送我个礼物好不好?”

十七岁……零二百八十五天……这是什么鬼生日,不过林北棠嘴巴里说出来的却是:“好吧。”

于是,林北棠又是被欣喜若狂的刘西瓜拉着,直接来到南门新市坊来挑选“礼物。”

“哦……公子姑娘……二位早上好……这个马匹嘛,我这里倒是很多。就是不知道二位要哪一种?”新市坊里,也就一家马行。马行老板,居然是个蓝眼深鼻的色目人,叫阿萨姆。

原来,根据阿萨姆所说,北魏的军马,一般也就河套马,滇马和蒙古马三种。河套马胜在便宜实惠,30两一匹,随时可以供货,一次几十匹上百匹都没问题。另还有一种滇马,善走山地,却是产在云南,也主要销在西南。在北地很少。北地多平原旷野,滇马也未必适合。

而蒙古马胜在吃苦耐劳,而且勇于冲锋。一般的河套马,两三天一次,都要喂以大豆燕麦粗粮,否则掉膘。而蒙古马则不然,极限情况,白天骑马,夜晚放牧,让马儿自己吃草,如此,哪怕六七天不补充专门的马粮,亦是可以。而且蒙古马一旦被驯服以后,往往胆子颇大,敢于向军阵冲锋。因此实在是长途奔袭,一等一的军马首选。只不过,如今蒙古马大多被阗胡垄断,自己手头有货,却是要50两一匹。

而现在呢,由于朝廷前几日刚刚开放了与海外通商的马禁,所以呢,未来会有更多马匹选择。他却是摊开了一个照影画册,居然是用图样的形式,给刘西瓜,林北棠两人兜售期货。果然,无论历朝历代,都是商人的脑子最活络,响应朝廷政策也最快。

“例如呢,这阿拉伯马,血统纯正,蹄掌如飞,冲锋如雷,短距离的话,速度最快。只是不能持久。又比如,这盎格鲁马,身材高大,冲锋亦勇猛,只是又并不如阿拉伯马迅捷。还有这夏尔马,极高大极温顺,只是,胆子太小,不能冲锋……”阿萨姆喋喋不休道。

刘西瓜却打断了他:“你就说,你这儿最贵的马是哪匹,多少钱?” 她颇得后世富二代去4S刷卡消费的精髓。贵就是好。好就是贵。反正花的也不是她自己的钱。

阿萨姆眼睛骨碌碌地转着,打量眼前两人,不知道他俩什么关系。不过,只要有钱赚,他想,管这俩什么关系呢,于是他说:“哦,小人这边,倒是有一匹蒙古马和盎格鲁马杂交的母马,尚未完全成年,但却是一匹既能长途,亦可冲锋的好马,名唤追云驹,却是要……四百五十两”。阿萨姆眨巴着眼睛,这匹马其实就是他长途跋涉来东方的坐骑,“而且,不能退货。”

“买!”却不是林北棠说的,是刘西瓜说的。接着女孩捏紧了林北棠的手。 “四百五十两……”林北棠虽然被女孩柔腻的小手牵着,但他还没有被爱情完全冲昏头脑,这实在是一笔巨款,然而……

“买!”女孩又说了一句,攥紧了林北棠的手,开始用上了内力。

“啊呀~买买买……”林北棠哭丧着脸,“不过,明日起,我教你骑马,你却要教我武功……”

“没问题!”女孩笑吟吟地回答。

于是两人随着老板去签字画押,验马交割。刘西瓜看到这匹母马,通体雪白,只是脖子上猎猎的鬃毛,微微有点泛着棕色。虽为母马,但品种高贵,居然还比林豪营中的一般战马,还大了一圈。她越来越喜欢,就亲身一纵,想直接上马。谁曾想那马却不认得她,兀自往前走了半步,结果女孩就在半空中,一只腿已经勾上了马背,一只腿却还没有,堪堪就要滑下来。

这时候,刘西瓜却感觉臀部一紧,有人托着自己上马。她微窘,脸红面热地回头看,越来却是林北棠。

林北棠此刻脸上一脸正气:“为师助你上马。”然后他却也轻纵上马,端端正正地坐在女孩后面,手却穿到前面,抓着马绳,略有点把女孩环在怀里的感觉。他刚刚托了刘西瓜一把,却不敢表现得惊喜。只是暗自心想,这手感……确实Q弹。

女孩看林北棠表现得正气凛然,也释然了。她一挥马鞭,兴奋地大喊:“冲锋!”

马儿载着两个可爱的人儿出了马店。

……

黄昏时分,肖鹞刚从肥县办完事回城,却也在西门驻足,看着林豪贴的,招兵买马的告示。

根据他对林豪办事细致度和智商的了解……果然,林豪也没有写,十八岁以下不能当兵。

他很开心,随后却又看到了“自备马匹者优先”几个字。却是有点难办,他眉头紧锁。自己的月例钱也就一两五钱,平时给小姐买礼物,给小圆买礼物,现在已经没剩几个私房钱了。

但突然,他眼神瞥见北面管道上,缓缓走来了一匹无人骑乘的,神骏非常的大马。

他转过头去,看到那匹白马,高腰长腿,姿态俊逸,马鞍上竟然略略镶着一些宝石,显然极为名贵。但马背上,马鞍山,都有暗暗的血迹,也不知是经历了什么样的恶战。

而马背后的官道上,约十余步,却摔下来一个穿金色胸甲,白色里衬的女子,显然是马的主人,刚刚摔了下来。

肖鹞赶紧冲上前去,扶起了那名女子。然后牵过了马,把女子扶坐于马上,进了城……

……

深夜,肖鹞房中。俊俏女郎悠悠醒来。她发觉自己躺在一户民居的房中。一摸身上,双刀已是不见。再一摸,胸甲也被人卸下。刚略微惊慌,却发现白色衬衣,小衣亵衣俱在。因此她略微宽心,一转头,却看到床边有个眉清目秀的少年,正蹲坐着,剑眉低垂,却是快要打盹睡着了。

“砰……啊……”少年的额头磕到了床边,“啊姑娘你醒了?”

“谢……谢谢恩公。却不知……小女子身在何处?”

“啊,这里是汤县,向阳巷刘家宅……”

女郎更是宽心。那一日,她用尽最后一丝气力,手弑那三个黑衣人,却也受了不轻的伤。她在密林里休息良久,才翻身上马,走出密林。她是经过严密培训的精锐骑兵,知道在真定道这一带,十二连城,十二禁沟,有几个自己人的联络站。但是阗胡的探马也多,更不要提那边本就是北魏的前线,北魏巡捕更是频繁。而再远一些,却只有汤县,在地图上标记了有一个工作站,还是品级规格颇高的那种。这种工作站,抑或是有燕云内线扮演商贾巨商,抑或是武功高强者坐镇,又抑或是燕云内线已经融入当地权贵,总而言之,应该可以接应并且照应自己。 如此想着,这几日她夜不宿店,昼不离马,硬是靠一身硬朗内功,坚持到了汤县城外,已是能瞥到城墙,却差了最后一刻气,栽下马来。然后被这个少年所救。

想到这里,她终于安心地笑了。好多天了,她第一次笑。

“请教恩公高姓大名?”

“高姓大名?唔,不敢当……不敢当……我叫肖鹞。”

女郎微笑,她想起自己家乡,这几年大家喜欢演的《仙剑奇侠传》的故事。 她笑得更安心了:“谢谢恩公救命之恩。小女冯雪鸢”。

第十四章:燕云

听说肖鹞救回来一个美貌女子,刘府的几个女孩子赶忙来看。

刘一曼过来了,嘘寒问暖,然后很不开心地走了。因为这个女子比她好看。 刘小圆也过来,也嘘寒问暖了一番,却是更不开心,因为发现这个女子不仅比自己好看,还狐媚地勾引小帅哥。真是不要脸,刘小圆气愤地想。

对,此刻冯雪鸢是有点勾引肖鹞的意思。而她是故意的。

她本是翼骑兵。

燕云缇骑,人人信奉无上士。无上士在二十年前草创燕云缇骑时,仅有胸甲龙骑兵和具装枪骑兵两军。而翼骑兵却不是无上士创立的,而是由圣女萧槿瑜创立的。为的就是战时探马,闲时谍报。

战时,两军已然交锋,与其遮遮掩掩,不如光明正大。所以她们翼骑兵平日里都穿得铠甲极为鲜明,亦有惊吓驱赶敌军探马的意思。

但平日里,其实她们接受的训练颇多。犹如后世的散兵,她们武器多为远程,小梢弓,手弩等等。而如真要血战,亦是最精锐的双刀步兵。

又犹如后世的间谍,她们要熟读地理,通晓敌国语言,隐姓埋名,混入市井,甚至是……以色诱人。所以翼骑兵只招收未出阁嫁人的处女,但却在男女之事上,多有培训。

此刻,冯雪鸢身体未完全好转,而且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,去帮自己建立联络。因此,她决定先色诱这个少年,让他俯首帖耳,才好办事。

只不过,作为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士,她也知道,色诱,讲究的是循序渐进,灵肉合一。再说了,自己现在有伤在身,也肉不动。因此,她现在却是在给少年……

讲《仙剑奇侠传》的故事。

“却说那李逍遥躲在一旁看到正在洗澡的赵灵儿,不仅情不自禁的感叹一声”仙女“,甚至还顺走了赵灵儿放在池边的衣服……”

肖鹞听着,有点面色发窘。冯雪鸢口中的“李逍遥”,就仿佛自己一样……而类似情不自禁的“流氓”行为,平日里自己也好像干过或者想干过。

他细细端详着正在讲故事的这个女子。冯雪鸢容貌甚美,虽然不如刘西瓜那么白,但五官气质又多了些许坚毅,些许成熟。他在卸开女孩盔甲,双刀的时候就知道,女孩武艺精湛,而且刀头舔过血。但此刻,如此厉害的女侠却懒洋洋地在屋里躺着,似乎全身无力,还很温柔很耐心地给自己讲着故事……

十五六岁的少年心性,喜欢一个人很简单。喜欢另外一个人,也很简单。 许久,天色渐渐黑了。但是两个小小的人儿却还没有睡。一个卧在床上讲得开心,一个蹲在地上听得开心。累了,蹲在地上的少年也不以为意,就坐在地上,双手撑在身后,依然是开心地听着这个大姐姐讲故事,听到开心之处,两人都是哈哈大笑。

终于,夜深了。初夏的夜空里,大角星缓缓地升了起来。

终于讲到李逍遥遇到了一个新的女孩,林月如,然后他移情别恋。随后,少年听到,冯雪鸢似乎很单纯又略羞涩地说,有点冷,你也上来吧,抱着我。 少年迟疑了下,片刻后,发烫的身子在冯雪鸢的身边躺下。

冯雪鸢侧了下身子,背对着少年。却把少年的手拉过来,环着自己的腰。 少年更热了,却是丝毫不敢动。他闻着女郎头发间的香气,看着女郎裸露着的白白的脖颈,不多时,居然就沉沉地睡过去了。他在地上蹲坐太久了,很累。 冯雪鸢虽然被培训过理论知识,但被男子抱在怀里睡,却还是第一次。她想着以前被培训的那些内容,不由得面热心跳。然后又觉得背后的这个少年幼稚单纯得可爱。

她转了个身,却是面对着少年。确是一个样貌俊秀,眉目清朗的少年。她又想起刚刚进来的小丫鬟,似乎还为这个少年,和自己赌气走了,真是平静似水的日子啊。

再想想前几日的生死格杀,想想两个被……的姐妹,她心中有点凄苦。 平日里,在燕云,大家都教导,要在无上士的指引下,要在圣女的领导下,去追求大义,把和平安详的种子,也播撒到北魏,甚至是阗胡。

可如若说,大义就是和平安详的话,此刻眼前的这个北魏少年,他的日子,不就已经很平静了吗?

她这样乱七八糟想着。如果这次顺利回到燕云,自己也退出军伍,踏踏实实找个人嫁了吧。自己还是处子之身,应该嫁得出去。而自己如果再探到什么机密情报,博得圣女封赏,那就更好了。

如此想着,她也沉沉睡去。

……

第二日,离汤县十日里程的燕云缇骑主城,北境堡。

说是个城堡也不尽然。原先只是一层小小的砖石堡垒,一层小小的护城河。然而又几年后,外围又修了一圈,更是增设了一个演武场和一个无上士的礼拜堂。而十年前,居然又在两层堡垒的外围修个一大圈,既有望台,塔楼,还有很多兵卒的营房,粮仓,弹药仓。然后又和不远处的海河相连,修建了一座水关,西洋船舶甚至可以直接开入堡内卸货。最后,引入海河,形成了一道宽及三十步的宽阔护城河。而河的对岸,又修建了一个小型的堡垒,以作犄角。

“所以说,客官,这堡里,少说可以驻扎十万人,”一个热情洋溢的店小二,给两个客官倒着茶。“而要想攻下这堡,我听老兵们说,一百万人也不能够啊。” 这两个外乡客官,却是本应出现在北魏京师的刘栋和刘长春。此刻,刘栋微笑着点头,示意茶够了。

如今这北境堡外,因为燕云急速崛起的势力,又因为统治者圣女萧槿瑜励精图治,却也是聚集了一个好大的市镇。虽然比不得北魏京师,但比起云中城,或者是回回城,亦不遑多让。刘栋正细细打量着,突然背后有个大嗓门问店小二:“你们这……圣女,无上士,又有什么厉害之处?”

却又是另一个来行商的客官,似乎是大同一带晋北口音。

小二却也不急,先给其他几个客官满上茶,又说:“燕云本地,原本也属北魏,但地处偏远,穷得厉害,还年年被阗胡掠夺。直到二十多年前吧,天降无上士”他又给刘栋这一桌倒茶,“他老人家实在了得,教了咱们很多浅显又好懂的道理,就如同千年前孔老夫子那样。不过呢~旋即不久,无上士他老人家就云游去了。至今未归。于是,从那之后,即是圣女领导我们。又是开疆拓土,又是练就新兵。开始时就打了几次对阗胡的胜仗,现如今,我大燕云的重骑,已是天下披靡。”

几个外地行商尽皆点头。他们也是见识过燕云缇骑的强大实力的。

唯有那个大同商人不服气,他说:“圣女萧瑾瑜之贤,我等自然是拜服的。但我不懂,为何连圣女都要敬奉那个无上士?据说此人也就在燕云呆了一两年。留下只言片语,有如此大作用?吹牛吧?”

旁边却有人跳起来:“无上士乃两千年不遇之神人,尔等敢如此不敬?” 这边外地行商却又喧杂:“仅仅是问问而已。如若真的灵验,我等自然拜服。”

却亦有声音:“只言片语,比的上孔夫子?即便是道家始祖老子,道德经也得五千字……”

顿时店里乱做一团。

小二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此刻却是掌柜的出来解围了。

“各位客官,先勿争吵。小老儿来解说一二。”他拿了茶壶,开始准备倒茶。嘴里却不停。

“孔孟曰礼义廉耻,无上士却告诉我们燕云百姓,人生在世,吃喝玩乐。有了吃,有了喝,有了平安喜乐,自然人人开心,国家平安。”

“然,有吃有喝后,才能谈廉耻。这也是孔夫子说过的话”。

众人点头。

掌柜的又说:“然而千百年来,无数帝王将相,却解决不了百姓吃喝的问题。但无上士却有办法。例如我燕云镇国三宝之一的圣钟,想来大家都听说过。” 众人亦点头。但想不出这和吃饱饭有什么关系。

“此钟与寻常日晷不同,却是将半天化为十二时辰。端的是分秒不差,恒古不歇。”

“有此钟后,无上士却言,世间百业,无论是耕作,纺织,捕鱼,晒盐,开矿,甚至小老儿开酒肆,都需以此钟警醒,时间乃是最重要的。无论何业,都需节约时间,提升效率。

由此,圣女开劝业司,开科技司。如这耕作,如有一亩出产更多粮食之食株,赏。如有一年熟成两次之食株,赏。“掌柜的稳稳地拿着水壶,开始给众人倒茶。 “又如这晒盐,如有更优更快之法,亦赏。”他如穿花蝴蝶般倒茶,在桌子间腾挪,竟然如有轻功般的极快。

“再如这织布,如若用同样的丝绸布匹,做出更好看很更繁复的花纹,亦赏。”虽然掌柜的倒茶极快,但每一杯茶都是齐齐到茶杯口,既非不满,亦不溢出。 “再者如这开矿冶金,如能发明机械,省出人力畜力,自然也赏。”掌柜的续着水,却不添加新的茶叶,原来也是个抠搜人。

众客商在品味着他的话。连刘栋,刘长春也低头沉思。

“故而,我燕云百万子民,人人记着效率,人人改善,人人争先,自是蒸蒸日上。”掌柜的终于放下了茶壶,感觉就像是一个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哲学家。 “亦如圣女后来总结,世间万事,唯有四字:多,快,好,省而已。” 第十五章:第三个圣物

“陌上山花无数开,路人争看翠骈来。

若为留得堂堂去,且更从教缓缓回。”

北郊群山脚下,野花遍地,绿草如茵,铺展出一幅青翠欲滴的地毯,宛如一匹织就天地的锦绣。已是四月下旬,正是草长莺飞的好时节。轻柔的春风拂过山岗,送来阵阵泥土的芬芳,夹杂着野花的幽香,沁人心脾。漫山遍野的野花,红的似火,白的如雪,黄的赛金,紫的若霞,竞相开放,争奇斗艳,将这片山谷装点得五彩缤纷,明媚动人。

蜜蜂嗡嗡地飞舞在花丛中,辛勤地采撷着花粉和花蜜,蝴蝶也翩翩起舞,追逐嬉戏,为这幅春日画卷增添了无限的生机。远处,几只山羊悠闲地啃食着青草,偶尔发出“咩咩”的叫声,打破了山谷中的宁静,却又平添了一丝野趣。近处,一条清澈的小溪蜿蜒流淌,淙淙的流水声,如同轻柔的乐曲,伴奏着这春日的美景。溪水映照着蓝天白云,也映照着山花烂漫,构成一幅令人心旷神怡的画面。 阳光洒落在草地上,温暖而舒适。两个小姑娘躺在草地上,是刘家的两个小丫鬟。一个胖胖的中年人在摆着些吃的,却是顾管家在给大家准备野餐。 而更远处的天边,有两匹好看的白马,去驮着四个更为好看的年轻人,绝不是“缓缓归”,而是四人两马,争相竞速而来。得到近处,四人下马,原来是林北棠,刘西瓜,肖鹞和冯雪鸢四人。

却听得刘西瓜大声而又兴奋地说:“我赢了!”

冯雪鸢笑笑不说话。原来是四人相约,从三里开外的北山坡上冲刺,看是谁能先到这山脚下野餐地点。于是其余三人欣然同意。一边却是刘西瓜在前,被林北棠抱着。另一边却是肖鹞在前,却是被冯雪鸢抱着。这次赛马,就是两个新人骑手的对决。

马其实都是好马。冯雪鸢这匹,自是上等的蒙古良驹。但刘西瓜花了450两巨款买的杂交母马,在短途冲刺中,确然更胜一筹。

而骑马一事,尤为考验下盘力量。其实没骑过马的,以为是马把人驮住。其实,真的骑过马,尤其是骑马冲刺的,反而知道是人倚靠双腿夹紧马腹,再用力踩着马镫,手上也需擒住缰绳,如此才可以在奔马背上保持平衡。肖鹞年纪稍小,个子也略矮,功夫更是不如刘西瓜。自然是跑不过的。

不过呢,如果是自己帮忙,却可以完胜这个娇蛮的小姐。冯雪鸢心想,只不过,翼骑兵巡令,凡事要低调。自己这几日,逐渐和这几家人混得颇熟。其中年轻人又多,自己又是一副身怀绝技但虚心求教的样子,大家自然喜欢。

于是,四个年轻人也坐了下来,开始大快朵颐。此时的科技,没有什么太好的食物保存方式,顾管家拿出来的,皆是些包子,蒸糕,糖粿条,一小碗腊肉,还有一缸米酒。顾管家给少年少女们满上,自己也浅浅小酌了一杯。

东西不多,但大家都吃得很开心。

“鸢姐,”肖鹞喜欢这么叫她,“要不,你留下来跟我们一起加入汤县骑兵吧!”

冯雪鸢笑着:“谢了。不过,我还是要先回趟大青县。”却是冯雪鸢自己杜撰了一个老家。

“鸢姐的身手,不比我差……”刘西瓜说着,却还是那种口不饶人的性格:“……多少呢。你要是加入我们汤县骑兵,高低得是个把总。”

冯雪鸢吃吃地笑着,仍是摆着手推辞:“总得先回去告知父母双亲方可。” 实际上,会不会再来汤县,她不知道。但她知道,是已经可以和燕云北境堡联络了。

这个小县城,确实蹊跷多多。且不说此地的游击将军林豪才略过人,现又要建立骑兵800名。但就说刘西瓜她们家,就非常诡异。

冯雪鸢被邀请至刘西瓜家时,赫然发现刘家屋顶有三块黑黑的似木似碳的薄板。别人不知道,她怎可能不知,这和北境堡三圣物之一的圣能,何其类似?甚至还更大一些。随后,她又发现院子里有个戴着坐垫曲轴的奇怪机械,这和北境堡那些供电车,又何其相似?甚至做工设计远超北境堡。更奇怪的是,刘西瓜家有一整个大屋子,却从不让人进去,显得更加可疑……

她和其他几个年轻人一起欢声笑语,内地里,却暗暗有了打算。

……

此刻,在三百多里外的北境堡,正午时分,圣女萧瑾瑜却带着缇骑的几位骑兵主官,在装有“圣能”的那间大屋子里,做着弥撒。

圣女萧瑾瑜今年已是三十有六。而从十七年前开始,就几乎是一人独揽燕云的所有大权。

因此,只见身姿挺拔的圣女,宛若一株挺立于深宫庭院的寒梅,傲然而清冷,自有威仪。

她身着月白缂丝曳地长袍,衣料轻柔。袍上绣着细密的祥云纹样,银丝勾勒,在烛光下熠熠生辉,仿佛缀满了点点星光。腰间束着一条素雅的玉带,缀着几颗温润的羊脂白玉,轻轻晃动间,发出细微却悦耳的声响,如同宫廷深处低回婉转的宫商角征羽。

她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般倾泻而下,用一根缀满珍珠的碧玉簪子挽起,发髻上插满了精致的点翠头饰,每一件都价值连城,却又丝毫不显得艳俗,反更衬出高贵典雅。她脸庞如玉,五官精致,眉如远山,眼如秋水,鼻梁挺直,唇色嫣红,举手投足间,皆流露出一种浑然天成的优雅和自信。

而她身后站着的,是一排三个铠甲鲜明的武将。左手边五十多岁的白首宿将,名叫俞任,是胸甲龙骑兵的团长,却是主要负责侧翼夹击包抄,或追杀溃兵。如今,龙骑兵共有左右两团,合计1600人。

而右手边却是一个阗胡人,三十多岁,虎虎生威,却是具装枪骑兵的团长,名叫满格里,他的部队,主要负责中军冲锋,击溃军阵。因为具装骑兵要求人马俱甲,还要求有盎格鲁大马,因此打造颇为不易,如今却才凑够了一个团,约800人。

而两人中间站的却是一个长身玉立的妩媚女子,看年纪也才二十七八,却是翼骑兵的团长花漾。她的部队,则是哨探,间谍,或者其他一些特种任务。而她的部下,几乎都是要求是身轻如燕,尚未出嫁的女子,所以人数更少,只有200多人。

在缇骑中,另有步兵团,弓兵团,工兵团,医师团。只不过这些部队,地位颇低,战时也经常打散到骑兵团中。因此这些部队的主管,却没有出现在如此高规格的御前弥撒里。

此刻,随着进堂礼,圣道礼,圣祭礼纷纷礼成,大殿里其他的人都退了出去。颇大的殿堂里,顿时显得空荡荡的,剩下这四个人是整个燕云地位最高,权力最大的四人,此刻他们却都跪着,却是跪在……

一口黑檀木棺材之前。

这口棺材,即是北境堡第三个,也是最重要的圣物—黑棺!

第十六章:圣女

圣女萧瑾瑜上前一步,站起身来,开始说话。其他三个人仍然跪着。 比大殿里有一口棺材更诡异的事是,萧瑾瑜是在面对着棺材说话:

“本月初五,有大风。圣能受损。”

“本月十二,阗胡犯我边境,已着俞任龙骑兵右团击溃,杀敌八百,俘获无算。”

“本月十三,北魏国购马新政发往各地,要求沿海各地亦于西洋联络,购入高头大马……”

……

圣女萧瑾瑜恭恭敬敬地念着,下首三个武将恭恭敬敬地跪着。却如同他们在给这个棺材汇报工作一样!

而片刻后,棺材里居然传出了极为苍老的声音!

“各部各司其职,很好。圣女管理有方,更好。”

“着科技司添置更多供电车。圣能乃天下灵物,旬日之内,自会复原。” “着花漾出使阗胡,预警蛮人,勿要过界,否则休怪我言之不预也。” “着御马司与西洋联络,联手哄抬马价……”

圣女一一领命,并逐次吩咐。然后她又跪下,单独作弥撒。

众人遂退出。如此,十日一次的黑棺弥撒,就此结束。

等众人都走远后,圣女萧瑾瑜也拍了拍玉袍,准备站起来。如此弥撒,每十日一次倒没什么。但每一次,事情多了,不免跪得累了。

这时候,却有一个人,从大殿后面快步走出,一把按在圣女萧瑾瑜肩膀上,笑着说:“起来做什么?接着跪吧。”

圣女萧瑾瑜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,却忍不住浑身发抖,也不知是兴奋还是惊惧。并未多想,她盈盈对着这个男人拜倒:“萧瑾瑜拜见无上士。”

她面前的男人,却是刘栋。

只见刘栋淡淡地说:“三四个月没回来了,你却又瘦了不少。”接着,他却把萧瑾瑜拉起,帮忙拍了拍萧瑾瑜身上的灰尘,又说:“这些鬼把戏,也不知道还能唬住那些人多久。唔,太阳能电池板受损了,少不得还得我爬屋顶去修一修。欸~”

接着,他随随便便地就推开了黑棺。这里可能隐藏的是燕云最大的秘密,只不过,在自己和萧瑾瑜看来,却是毫无秘密可言。

原来那里面,就是一台大功率的无线电对讲机,和一台常年开机,跑着“千万别问3.0”Ai大模型的Macbook电脑。后面两根电线,刷成了不起眼的黑色,走

柱内,一直连到屋顶的太阳能板上。而棺内,也有一个小型的不间断电源,可供临时意外使用。

平日里,如遇到奏对,或是萧瑾瑜需要在外面装神弄鬼的时候,她就会带属下来这个殿内,对着黑棺问答。黑棺里的Ai识别语音后,加以处理,然后用提前训练好的苍老声音作答,却是屡试不爽。

甚至,有些科技上的问题,例如火药的配比,农田的水利设施建设,萧瑾瑜也经常自己问这个Ai,往往三言两语,亦有奇效。萧瑾瑜也不知道这个Ai是如何来的,以她的理解,只觉得是刘栋变出来的。所以,即便她知道部分真相,但依然对刘栋佩服得五体投地。

然后每个月三次的御前弥撒,却基本都是刘栋自己回答。他有另一只对讲机。于是在每个月的固定日子,他把Ai程序设定了自休眠一小时。然后,无论在哪儿,都固定时间打开对讲机,然后刻意压低声音,做苍老状,故弄玄虚。这个对讲机,功率颇大,加上这个年代根本没有电磁干扰,因此在汤县,亦能保证非常不错的信号。

而刚刚,他就是在大殿外压低声音作答的。

这就是这十七年来发生的事情。整个燕云,百万人口,近万精锐,却是被汤县的一个小财主,远远遥控着。小事Ai决,大事刘栋决。

当然,这里面也有萧瑾瑜蕙心兰质,忠心耿耿的功劳。

此刻,萧瑾瑜看着万人敬仰的无上士,却在自己面前撅着屁股,半个身子翻在棺材里调试维护着设备,不免也有点儿好笑。

她吃吃地笑着,说:“今日已晚,那太阳能板,却挂得甚高,不如明日出太阳了再去弄吧。”

刘栋刚刚完成了电脑重启和Prompt上下文清理,又做了Ups电量校正,听到萧

瑾瑜的话,也笑了:“好!”

……

片刻后,圣女萧瑾瑜的寝宫里,白色大理石的地面上,却是圣女屈辱地跪着,跪在一个男人的身前。

刘栋慵懒地斜倚在软榻上,凝视着跪在自己面前的萧瑾瑜,轻声道:“瑾瑜,褪衣。”

萧瑾瑜低垂着头,纤细的手指颤抖着解开衣带,雪白的肌肤逐渐暴露在空气中。然而,她身上佩戴的饰品并未完全除去,反而更添几分魅惑。精巧的玉佩悬挂在胸前,随着她轻微的呼吸,轻轻摇荡,摩擦着饱满的酥胸,激起阵阵令人心醉的颤动。那对丰盈的乳房如同熟透的水蜜桃,粉嫩的肌肤上点缀着浅红色的乳晕,微微凸起的乳头如同娇羞的蓓蕾,欲语还休。她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丝带,缠绕着玲珑有致的腰肢,更衬托出她臀部的圆润饱满。丝带之下,隐约可见她雪白光滑的肌肤,散发着诱人的光泽。当她最终褪去衣衫,那玲珑剔透的身躯便毫无保留地展现在男人眼前,每一个曲线都完美无瑕,令人心驰神往。她下身羞涩的遮掩着,却无法完全隐藏那私处绽放的诱人气息。

男人指了指自己腿边,“爬过来。”

圣女萧瑾瑜依言缓缓爬行而来,柔软的肌肤与冰冷的大理石摩擦,发出轻微的声响。她如同一条温顺的猫儿,优雅而妩媚地靠近刘栋,臀部微微翘起,勾勒出令人遐想的曲线。她匍匐在男人的脚下,额头抵着地面,轻声道:“主人……”男人能感觉到她身体的颤抖,以及深深的臣服。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馨香,令人沉醉。

此刻,圣女的灵与肉都为男人所有,而男人,正享受着这份极致的征服感。他端起一杯清酒,细细品味,目光却始终停留在她那娇艳欲滴的身躯上。然后男人伸手摸了摸圣女的下体,略微跪爬了下,却已然是湿了。

“写淫奴日记了没有?自己念念,希望主人怎么玩你?”

萧瑾瑜爬到书桌前,拿出一本没有封皮的本子,翻开第一页,却是自己羞耻的字体“淫奴日记”。然后,她的面色羞愧得发红。

原来,自己这辈子没有经历过太多情事,虽为万人敬仰,可能还被千百人意淫,但自己的男人,实在是只有刘栋一个。而到了三十多岁的年纪,她又偏偏非常想要被男人操弄。

不过主人刘栋,有时一两个月,有时又三五个月,才能回来一次。因此,自己的情欲时常得不到满足。于是,主人就让自己写这个淫奴日记,记录下来自己每天发骚时的幻想,当然,亦允许她边写边手淫。因此,几年来,她已经不知道写过多少本淫奴日记,而眼前这本,是最近写就的,却是被自己的淫水浸泡的,湿了又干,干了又湿。

于是,傲然而清冷的圣女,翻开自己本周的日记,开始屈辱又兴奋地念了起来。同时,如无数次被玩弄时一样,她跪着往前挪了挪,下体寻找着主人的大拇脚趾,然后,坐了下去。男人的大拇脚趾在圣女纯洁又私密的小穴里翻动,却是圣女自己主动在扭着屁股。

“主人,妾身夜不能寐,魂牵梦萦,皆因主人之手段,令妾身神魂颠倒,欲罢不能。妾身并非矫情,实乃心中渴望之极致,期盼主人再施雷霆手段,将妾身彻底征服~妾身愿为主人之玩物,任凭摆布,甘受凌辱!今将心中所想,一一细述,恳请主人怜惜,成全妾身这卑微的愿望。

四月十八日:鞭挞之苦:主人手持戒尺,或皮鞭,狠狠抽打妾身之肌肤。妾身伏地,任由主人鞭挞,从肩头到臀部,每一寸肌肤都承受主人的怒火。鞭影飞舞,肌肤生疼,却在疼痛中体会到一种莫名的快感。妾身会发出阵阵呻吟,那是痛并快乐着的极致体验。主人可随意挥舞,不必顾忌,打得越狠,妾身越欢喜。妾身会紧紧咬着嘴唇,不让哭喊声泄露一丝一毫的软弱,只任凭身体承受主人的惩罚。待到皮开肉绽,妾身更觉兴奋,此生无憾!

四月十九日:捆绑之欲:主人将妾身五花大绑,任凭摆布。绳索勒紧肌肤,带来阵阵窒息感,却又刺激着身体每一寸神经。妾身被吊起,或者平躺,任由主人摆弄,无法动弹,只能任凭主人施为。主人可将妾身的手脚捆绑,亦可将妾身捆绑在床榻之上,任由主人尽情蹂躏,甚至将衣衫撕裂,露出雪白肌肤,承受主人的肆虐。妾身在束缚中挣扎,越是无法动弹,越是兴奋难耐。

四月二十日:足踏之欢:主人穿着靴子,踩踏妾身的肌肤。妾身会仰卧,双腿张开,任由主人的靴子肆虐妾身的胴体。从胸前到腹部,再到腿间,每一处都承受着主人力量的冲击。妾身会感受到靴子带来的压迫感,以及肌肤被践踏的痛楚,但这痛楚却转化为无法言喻的快感。又请主人的鞋子直接踩在瑾瑜下体之上,妾身会发出压抑的喘息,渴望主人的靴子更用力一些,更狠一些,将妾身踩到高潮~

四月二十一日:烛炙之痛:主人点燃蜡烛,将滴落的烛油慢慢地滴在妾身的肌肤上。起初是炙热的疼痛,紧随其后的是舒缓的快感。妾身会感受到肌肤上的灼伤,以及烛油带来的粘腻感,但这痛苦与快感交织的体验,让妾身欲仙欲死。主人可控制蜡烛滴落的速度与位置,让妾身体验到极致的痛苦与快乐。妾身会闭上眼睛,屏住呼吸,等待着下一滴烛油的到来

……

白天还高高在上的圣女萧瑾瑜,跪在自己脚下羞辱地念着,刘栋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,感受着女郎淫荡小穴吮吸自己脚趾的“噗嗤”“噗嗤”声音,他感到很满足。

前世他并不是喜欢性虐的男人。但在这一世,如此反差的绝世美女,相信每一个男人都无法拒绝。但他颇为喜爱眼前的圣女,所以也不忍心将她完成一个没有任何思想的精液便器。因此,他很温柔地说:“嗯,停。别读了,今日就先将你鞭挞,再侍奉主人,好不好?”

“嗯,”萧瑾瑜从地上站起,赤裸着玉体,胯坐在刘栋的大腿上。她那象牙色的臂膀环着男人的脖子,胸前肥硕诱人的奶子在刘栋身上挤压成一个肉饼,绵软的柳腰轻轻摆动,带着浑圆挺翘的美臀也一下一下蠕动着,却是在用小穴磨蹭男人的大腿。接着,萧瑾瑜仰起了美丽的下鄂,檀口微张,晶莹的泪水从美丽的大眼睛里顺着秀丽的面庞滑落下来,她甜美柔软的嘴唇索着刘栋的吻:“妾身随便主人玩弄凌辱……只求这次主人能多住几天……”

接着,圣女的寝宫里,响起了一阵皮鞭的啪啪啪声,和女人的惨叫声和啜泣声。随即又想起了啪啪啪的声音,随着的是男人的闷哼和女人的娇喘和呻吟声…… 良久,刘栋“啵”的一声,从圣女体内抽出鸡巴,却又塞到了圣女的嘴里。萧瑾瑜满足地被口爆,又乖巧地吞了精。这么多年的调教,她知道主人的习惯,射精后五六分钟内还要尿一次。因此,她接着用温润的口腔包裹着男人的肉棒,用丁香小舌舔着马眼。果然,不多久,男人腥臭的尿液喷涌而出。她用小嘴紧紧地裹着,直到裹得腮帮子鼓鼓的,然后一滴不漏的吞下,显然是被调教过无数次了。接着,她又轻轻地吸着男人的马眼,把最后一点点尿液也吸了干净…… ……

深夜,萧瑾瑜沐浴后,却还是一丝不挂地躺在刘栋怀里。两人云雨许久,都是没什么力气,却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:“主人,为何还回汤县呢?搬来和妾身住不好吗?”

“瑾瑜,和你说过多次啦,汤县很多哦……高科技产品……它搬不过来……” “主人,那些……就那么重要吗?”

刘栋想了想,“重要啊,挺重要的。”比如100寸的电视,比如电冰箱,比如太阳能板,比如点灯,这个世界的技术水平,咋搬?搬到隔壁都怕坏了。 “主人不想当皇上啦?妾身可是还想当你的……”萧瑾瑜本来想说当皇后,但也不知刘栋在外面有没有别的女人,说不定汤县就有个狐狸精也说不定,她蕙质兰心,改口道:“……妃子……”

皇上啊……刘栋心想,原来二十年前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也是颇为雄心壮志,也是有睥睨天下之感。然而这二十年来,才知道,古人也不是个个蠢蛋,多是英雄豪杰之辈。而自己,也非天纵英才。

正所谓,一将功成万骨枯。自己想当皇上,多少战端因己而起?又有多少家庭破碎?又有多少普通人流离失所?

再说了,帝王贵胄又如何?可能腌臜事,龌龊事更多。远不如自己美人在怀,女儿在家,来的和平安乐。

“不想,我就想当个汤县的富家翁,偶尔来玩玩我的小金鱼。”刘栋说。 萧瑾瑜听他提起自己私底下的昵称,更是情浓,半晌,她突然说:“主人,要不,我也随你去汤县吧?”

刘栋笑了:“那小地方有那么好吗?你这边这么一大摊事儿呢,你好好做你的圣女。”

“嗯~”萧瑾瑜的眼神略微暗淡,确实自己是此地百万民众责任所系,随即她又问道:“眼下,汤县安全吗?要不要,我让花漾带一队人去服侍您?”花漾却是她的心腹,她有意让花漾去看看,到底汤县有没有狐狸精。

“没必要,你忘了,汤县有那个人。”刘栋漫不经心地说。

……

第十七章:情书

刘栋和萧瑾瑜说话的同一天下午,肖鹞在执行一个特殊的任务。

却是冯雪鸢交办给他的,说是要他去城中几个地方,绘制一个小小的特殊记号。

那记号,像马的尾巴,又像小姑娘的辫子,还像躺下来的毛笔笔头。 他也问了做这个记号干什么,冯雪鸢却支支吾吾语焉不详。只是说,家里有人要找自己,画了这个记号,就方便联络了。

如今,肖鹞是确实很信任这个女孩。女孩又端庄得体,又热情大方,而且,偏生又长得……特别好看。她和刘西瓜是两种风格。刘西瓜大大咧咧,颇为泼辣,还经常欺负自己。而冯雪鸢,则是像一个真正的大姐姐,既温柔,又善解人意,而且……还似乎很依赖自己。

她大病初愈后,就牵着自己的手,说要在城里面随便看看。

自己说要当骑兵,她就把自己的骏马借给了自己,却是伏在自己身后,抱着自己。两人几日下来,把汤县的东南西门跑了个遍。

甚至自己要去林豪大营里报名,她也愿意陪自己去。而且与自己态度亲昵,勾得军中未娶妻乃至已娶妻的男人们的一致艳羡。

肖鹞甚至觉得,刘西瓜是自己的林月如,而冯雪鸢才是自己的赵灵儿。自己……根本不是移情别恋,而是……回归初心。而且,冯雪鸢这个名字本身,实在是比刘西瓜的名字,好听太多了啊。

如果此时就有真心话大冒险,肖鹞一定同意把“刘西瓜”从自己的初恋情人里划掉,用修改液涂改成“冯雪鸢”。

而冯雪鸢呢,似乎对自己也颇有好感。肖鹞几次略略有擦边的表白,冯雪鸢都只是微笑,并未拒绝。某次,他说的有点直白了,冯雪鸢也只是笑着说:“亦得父母双亲允许才行。”

这不就是等于她自己同意了吗?肖鹞激动地想。他其实怀里拿着一封情书,那是他准备写给冯雪鸢的告白信。当然了,也不完全是他自己写的。其中,最肉麻,最文绉绉的部分,是林北棠代笔的。林北棠一开始不同意,后来经过自己信誓旦旦地保证,绝对不是写给刘西瓜的,外加半两银子,林北棠才同意代笔。不过林北棠写的过于肉麻过于掉书袋了,拿到手后,却是肖鹞又改了一版较为质朴的,自觉更符合自己在冯雪鸢心中的形象,这才重新誊抄,此刻却揣在怀里。 他今天下午除了要给冯雪鸢写写画画之外,却还要出城一趟,去北山军营补一个登记。他打定主意,晚上回来,见到冯雪鸢时,就把情书给她。

然而,他写写画画的经过却不是很顺利。先是在北墙上画记号时,被一条傻狗尿在了鞋上。又是在新市坊画记号时,被城管大队差点抓到。最后是在县衙附近画记号,居然被邱县令直接看到,被他骂了几句,然后当着自己的面,直接把记号擦掉了……

……

这天夜里,肖鹞正在从北山往家赶。冯雪鸢却出门了。

她收到了信号的回信。一个小小的城堡记号。

说来也怪,她这几日发现了汤县诸多的奇怪事情,想和汤县的自己人联络上。但是,不知道为什么,她留下了记号,却始终没有回应。

她没有办法,只能让生面孔肖鹞去做这个事情。可能对方不认识自己,但至少认识本地人吧?

如果没有回应,她也想好了下一步,她已经从新市坊买好了一只信鸽,再加以训练。同时,她还按照燕云缇骑的秘法,写就了一个小小纸条,藏在一个小小蜡丸里。而蜡丸,她随身藏在一个隐秘的所在。

如果再没有回应,明日她就放飞信鸽。东边不多远就是燕云境内,她相信自己的这份情报,只要被燕云捕获,就可以按照严格的流程,流传到自己的队长,然后情报司。然后是团长花漾,最后是圣女手上。

但意外的是,今天晚上,她的记号,哦,不如说是肖鹞画的记号,有了回应。她顺着小小的城堡记号,七绕八绕,却是到了城中最大的酒家,太白楼的后院。后院里是一个小小花园,没什么灯,也没什么人。更没了下一步的记号。 她却偷偷潜伏到前厅的窗子前,往里看去。里面却摆了至少四五桌酒席,更是有不少乡绅官员,尽皆喝得半醉,兀自在划拳喝酒,争执吵闹。

冯雪鸢暗暗气苦,这汤县工作站的人也不靠谱啊,这种地方,人多眼杂,如何是可以接头的地方?但她也没法,不知道是跟丢了,还是对方疏忽了,她就是找不到下一个小小的城堡记号。于是她只能在这儿等。她把脸半藏在树丛中,隔远了看不到她。她暗暗决定,最多等三刻钟,三刻钟人不至,她就回去,明天飞鸽传书。

迎面来了个人,她却不认识。那个人似乎是个色狼,看一个年轻美貌的女子深夜独自在花园里,色眯眯的眼神转了几转。冯雪鸢瞪了他一眼。色狼看面前这个俊俏女郎似乎颇为凶悍,就没敢干啥,急急地走了。

一会儿又来了第二个人。冯雪鸢也不认识。那人似乎喝多了。看都没看自己,就兀直走了。

然后第三个人,冯雪鸢倒是认识的。原来是县太爷邱文允。邱老爷似乎也喝多了,冯雪鸢向他颔首微笑行礼。但县太爷本来就昏聩的金鱼眼,此刻更是几乎都睁不开。也是完全没有看她,就兀直走了。

冯雪鸢微笑着,正要直起身来。突然,她觉得脖子一凉,脖子,被什么细细的东西套住了。

有人要勒死自己!

她反应也是极快,当下就想把手指衬进去,阻得一时片刻。

但下一秒,那人内力催动,却不是想把女孩勒死,而是用一根细细的钢丝,辅之深不可测的内功,直接把女孩美丽的脖颈,和那半截伸进去的手指,齐齐切断!

女孩的美丽头颅掉在地上,滴溜溜地转着。

刚刚看似昏聩的县太爷,此时却一点醉意都没有。他捡起了女孩的头颅,用一贯酸文腐儒的语气说:“非也非也,你非坏人,却探究到了不该探究的东西。”接着,他轻运内力,拍在女孩的头颅上。“啵”的一声,飞出来一个小小蜡丸。 县太爷嗤笑了一声,女孩视若生命般宝贵的情报,他却看都不看,直接扔到旁边臭水沟里去了。

接着,他又“啪”的一声,丢下女孩的头颅,接着踱着摇摇晃晃的步子,去前厅赴宴了。

……

肖鹞入城的时候,就听说了太白楼的斩首凶杀案。

他少年人心性,想反正往太白楼去,也大体上算顺路,加上去见冯雪鸢也不晚这一时三刻,于是他就拐往太白楼的后院。

当他赶到时,依然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观者。他个子并不高,从后面完全挤不进去。但习武之人,他力气倒是不小。于是,他半蹲着,挤开围观群众的腿,从下面挤了进来。

然后,半蹲着的他,看到了女孩娇俏的容颜对着自己,尚在兀自微笑着。 却只有一个头颅。脖子以下的躯体,倒在了两三米外的血泊里。

女孩的大眼睛还没有闭上。眼神里,尽是不可思议。她想不通,为何自己历尽千辛万苦,杀尽了敌人,却倒在了这里。

是啊,半个月前,像女武神般勇猛的冯雪鸢,却屈辱地死在了这里。 肖鹞哭了。却很奇怪地发不出声音。他的手抖抖簌簌,伸到怀里,想是去掏些什么。

“啪”~却是那封情书自己掉出来了。随即,红红的被女孩的血液浸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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